咨询电话
18068403569可以采取书信、电子邮件、传真、电话、走访等形式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。
投诉所需的材料:
1、《员工来访登记表》;员工亲自来投诉的,由员工本人填写;员工通过来电、来信(函)、电子邮件投诉的,由工作人员根据投诉内容填写。
2、员工有效身份证复印件(验原件);
3、员工劳动关系证明资料(如:劳动合同、工作证、工卡、厂牌、工资表(单)、入职登记证明、被处罚凭证、被开除/除名/辞退/解除(或终止)劳动关系通知或证明等)。
4、工资收入凭证原件(如:银行盖章确认的流水单、用人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单)。
5、委托他人投诉的,提交《授权委托书》原件、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(验原件);《授权委托书》要有员工本人的签名,同时写明委托事项和权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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